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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尘不到位青岛11家单位限期整改 两企业被罚款

  青岛齐鲁网7月15日讯(通讯员 孙俊杰)近日,青岛两企业因扬尘污染被处罚。其中,青岛励丰港务有限公司从事煤炭装卸作业,未采取洒水、覆盖、围挡等抑尘措施;青岛山铝水泥有限公司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两企业分别被罚2万元。

  据悉,黄岛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青岛励丰港务有限公司从事煤炭装卸作业,未采取洒水、覆盖、围挡等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城阳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青岛山铝水泥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城阳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青岛市的大气污染,由过去的煤烟污染为主,转变为当前的煤烟、扬尘、机动车尾气的复合型污染,扬尘对大气污染的“贡献率”很大,青岛市环保局与南开大学国家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课题组的研究结果显示,青岛市空气中的PM2.5约22%来自扬尘。

  按照青岛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冬季采暖期后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了工业扬尘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分成三个片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对全市工业企业煤场、物料堆场以及水泥、建材和混凝土制造等扬尘污染源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各类扬尘污染源82家,查处无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行为2起,产生扬尘污染行为2起,责令11起扬尘措施不到位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新闻链接:青岛市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今年以来,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69起,处罚1196.5万元;监察支队立案59起,处罚123.5万元;有5 起环境违法案件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分2批对23个严重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